****受****委托,定于2016年10月10日下午3:30在钟村街农村****交易中心对位于钟三村草星岗耕地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地址 | 面积 | 投标底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钟三村草星岗耕地 | 钟三村草星岗 | 1.90亩 | 6,000元/年 | 10,000元 |
二、资产的使用用途: 农业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投标者的身份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如投标者为经济实体,****公司****公司必须是内资法人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是中华人民**国公民;合伙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私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中华人民**国公民。如投标者为自然人,则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持有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2、投标者的流动资金起码要满足交纳参加招租保证金的要求或以上。
3、上述企业或个人进行投标时,必须以自费购买报名资料,并在招标报名截止前将有意向投标的保证金存入我社帐户,凭我社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进场投标。并以自身名义投标,权属单位不接受转名投标。
四、合同承包年限:
序号 | 资产名称 | 租赁年限 | 合同期限 | 资产交付时间 |
1 | 钟三村草星岗耕地 | 5年 | 2017年5月1日起至 2022年 4 月 30日止 | 2017年5月1日 |
五、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竞投,投标底价:6,000元/年,每次出价在上一次出价的基础上增加不低于100元,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七、免租期: 0 月。
八、报名须知
1、在报名截止期结束前,竞投人要将交易保证金以转帐方式汇到**市**区钟******经济社指定的如下帐户:①户名:**市**区钟******经济社;②开户银行:农商行人民路支行;③帐号:927********0006255;④款项来源: 耕地 竟投保证金。并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本社开具收据。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竟得的竞投人在工作日3天内到本社取回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竟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在投标过程中,遇到只有一个单位报名参加竞投,投标有效,视为该单位以底价中标;若在截止时间内有二个或以上单位(或个人)提交竞投保证金的,在举牌竞价前先采取摇珠方式,确定交易底价叫价人,若该交易底价叫价人不举牌叫价,则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摇珠确定下一位交易底价叫价人,如此类推。竞得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竞投会结束且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经济社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竞投保证金,由发包方拟定招租方案重新招租。
3、耕地使用权金与交易保证金数额相等。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自动转为耕地的使用权金。
九、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下午4时前按竞投公告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将交易****银行存款回单原件)交到****确认竞投资格,方可算****银行到账为准)。
十、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和建筑物具体架构,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下午4时(节假日除外)
十二、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6年 10 月 10 日下午3:3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
十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招租是根据《**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市**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投,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2、竞投人必须认真阅读交易方案、竞投公告和合同初稿的相关条款,竞投人报名参加竞投便视作完全同意上述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合同初稿中的各项条款无异议。
3、凡参与报名且交纳竞投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已完全知晓竞投资产所有状况;已接受本公开招租公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地块的出租面积(不允许中标后要求重新测量地块面积);已同意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已承诺交纳竞投保证金后将准时到场参与公开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十四、联系方式
******经济社
联系人: 陈凤平
联系电话: ****1509
****
联系地址: 钟村街人民路76号文化大楼8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412
**区钟村街农村****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 年 九 月 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