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5415.0000
需求详情: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
意外伤害保险涵盖:
意外伤害保险意外死亡,保险金额≥10万元;
意外伤害保险伤残:意外伤残基础比例按照意外死亡保险金额作为基础比例。(意外伤残与保险金给付比例,一级伤残,给付比例=100%; 二级伤残,给付比例= 90 %;
三级伤残,给付比例= 8 0%;四级伤残,给付比例= 7 0%;
五级伤残,给付比例= 6 0%;六级伤残,给付比例= 50 %;
七级伤残,给付比例= 4 0%;八级伤残,给付比例= 30 %;
九级伤残,给付比例= 20 %;十级伤残,给付比例= 10 %);
注: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确定的伤残程度及其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团体定期寿险:疾病死亡(因疾病身故即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5万元;
团体医疗保险:意外医疗(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90%),保险金额≥1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慢性肾衰竭、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严重慢性肝衰竭、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三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原发性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脊髓灰质炎、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植物人状态、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严重冠心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非阿尔兹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严重感染性心内膜炎、胰腺移植、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头臂动脉型多发性大动脉炎旁路移植手术、溶血性链球菌性坏疽、克-雅氏病、丝虫病所致象皮肿。****医院****医院)明确诊断患以上疾病即给付保险金,保险金额≥5万元;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81****6670
联系座机: 0468-****295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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