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师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慈湖高新区太子大道77号
成交费率:76.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教师午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教师午餐配送服务项目,****为解决教师午餐就餐问题,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采用磋商方式择优选择午餐配送单位。本次采购分为不划分包别。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组织满意度测评,经测评合格,签订次年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陶良秋、刘彤、季德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48号顺宇科技大厦2栋1701室,联系电话:0555-****2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金瑞**一村2栋
联系方式:季老师
电话:180****1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省**市**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48号顺宇科技大厦2栋1701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5-****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555-****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