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2016)42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成本及公开交易前期费用等相关费用,不包含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G(2016)42号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若竞买人****公司,竞得土地后必****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单位,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8日起****储备中心(**市高新二路**综合服务楼6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 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9日,****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12月9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 12月9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储备中心(**市高新二路**综合服务楼6楼);挂牌时间为:2016年 12月 1日9时至2016年12月12日上午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高新二路**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271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