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放马坪石漠化整治及草地恢复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放马坪石漠化整治及草地恢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批准单位)以 关于**县放马坪石漠化整治及草地恢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仁发改批【2016】92号》 (批准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县放马坪;
2.2、建设规模:将整治土地404.89亩,其中恢复草地404.89亩,**草地排水暗沟4条共841.39m、草地排水暗沟3条共558.54m,对5.1亩取土场进行恢复,通过治理使其能让牧草正常生长,恢复原有生态功能,治理程度达到100%;
2.3、工程投资额:465.64万元;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6、本工程 不采取 (采取或不采取)简易程序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人员资格须与该企业经****管理部门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从业资质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下称《公告》)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一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 17:00 时止(**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交易中心网站(www.****.cn)下载获取;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3月 20 日11 时00分,地点为: ****交易中心(**市**路65号)面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网 及 **省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县
联系人:羊天洪
电 话:135****751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桔山大道**北路51号祥瑞大厦11楼01号
联系人:刘明艳
电 话:085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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