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东路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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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南三环东路6号楼 |
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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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
18,703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2-12-14 |
其他 |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本项目谨慎选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限购令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或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规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交易标的重新挂牌; (3)已知晓本标的房产以现状转让,转让标的房产处于对外出租状态,租赁合同已置于北交所备查。承租人**市大中家用****公司承租面积为5856.22平方米,知晓承租人于2022年10月28日回函表示不放弃标的房产的优先购买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所《****交易所实物资产转让操作规则》 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日(含当日)前的房屋租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完成日之后的房屋租金归我方所有; (4)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权属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5)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本地区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6)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自现场移交之日起,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由承租方继续承担。 (7)受让方同意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1%收取。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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