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财政局批准,受****委托,定于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时开始通过“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竞价交易系统举办“**市2017年市本级专项储备粮轮换竞价采购交易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竞价。
一、竞价采购标的:2016年产普通晚籼稻谷2182.968吨。(详见采购清单,以现场公告为准),若有变更在《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发布。
二、竞价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时。
三、竞价地点:**市五丰粮油****公司交易大厅(闽西粮油饲料交易**景园18号四楼)**市马站粮食****公司交易大厅。
四、参加竞价采购的条件:参加竞****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粮食经营资格的个体工商户或**省内外粮食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授权委托书》和交易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即可报名登记。经确认资格后,按每吨人民币160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领取牌号及密码,成为现场或互联网终端的正式竞标人。成交手续费按总成交金额的6‰向中标方(卖方)收取。竞价交易详情请登录《中国﹒闽西北网上粮食市场》http://www.****.cn或《**五丰粮油网》http://www.****.com查询。
五、招标要求:各参与竞标采购企业,应于2017年5月15日前提供2公斤2016年普通晚籼稻谷样品,保留的样品作为中标后入库粮食的质量对照及争议仲裁的依据。
六、报名地点、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17:30前的正常上班时间,在**市五丰粮油****公司或**市马站粮食****公司报名登记,并索取《竞价交易规则》。
七、保证金收缴及联系方式:
(1)、交易保证金按每吨160元交纳,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17:00时前。
(2)、保证金收款单位:**市马站粮食****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水东支行
账号:905********100****6012
联系电话:0599-****580、138****4933传真:0599-****580
保证金收款单位:**市五丰粮油****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支行
账号:350********700000416
联系电话:0597-****189/0597-****089;
联系人:邱先生138****7318、王小姐180****8525;
传真0597-****789
**市马站粮食批发市场
**市五丰粮油****公司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2017年**市本级专项储备粮轮换竞价采购清单
下载
附件2:
**市本级储备粮轮换采购合同
需方:**** 合同编号:(采购)
供方: 竞价采购成交确认书编号:
根据2017年5月16日**市本级专项储备粮轮换竞价采购交易会的成交结果,需方向供方购买下列粮食,现按照本次竞价采购交易公告及交易规则要求,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商品生产年限、品种、数量、价格:
供方按照本粮食采购合同精心组织、向需方提供2016年产普通晚籼稻谷,数量 吨,单价: 元/吨,送到交货仓库前的车板价格〔说明:含税、运费、包装费(含一级标旧麻袋、缝口麻绳)、税务正式发票等所有费用〕,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将货送到需方指定的 粮库。
二、质量标准:
1、晚籼稻谷必须符合国标“GB 1350-2009”稻谷三等(含三等)以上质量标准(其中:水分≤13.5%,杂质≤1.0%,整精米率≥44.0%,出糙率≥75.0%);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中“宜存” 的规定(其中:脂肪酸值≤20【(KOH/干基)/(mg/100g)】);符合食品安**家标准“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其中:镉≤0.2(mg/kg),铅≤0.2(mg/kg)〕。水分超过13.5%、杂质超过1.0%的,需方有权拒收。
2、交付的粮食必须达到无活虫、无霉变、无污染。带甲虫类每公斤2头以上(含2头),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5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10头(含10头)以上,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10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20头(含20头)以上,需方有权拒收。
3、合同标的的质量及储存品质验收标准与办法,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其余按照GB1350-2009稻谷、《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食品安**家标准》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执行。
三、交货时间、地点和费用负担:
1、交货期限:交货期限一个月半,即2017年5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止。
2、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的 粮库 号仓(仓前),限制后八轮以上的车辆及集装箱车辆,超限引发的各种费用和到达前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地点、办法:
在需方仓库感观验收,检验合格予以先接收,同时双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送检,每200吨作为一个检验单位抽样送检,待接收入库完毕抽取综合样送检,合格后开具验收单,如检验结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全仓退货,由供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供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验的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包装物及费用负担:
包装物为一级标旧麻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8115-87《粮食包装-麻袋》中的1号袋),由供方提供。如不符合要求,按标旧麻袋每条5元从货款中扣除,包装麻袋每条按1公斤扣重量,晚籼稻谷每包净重70公斤标准包装,包口采用麻绳缝口,活扣缝口不少于11针(且应9针2扣)或采用机械缝口,(缝口麻绳不另计价)。如果由于包装物及封口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粮食撒漏损失,供方应承担损耗损失及整包、整理地脚粮、搬运等直接费用开支,按每包8元从货款中扣除。
六、损耗及计算方法:
结算数量按实际接收地电子磅计数为准,需方不负担任何损耗,过磅所需费用由需方负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付款,前期以200吨为一个结算单位,以此类推,货到需方指定仓库经验收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付款,后期留300吨待接收入库完毕抽取综合样送检合格后凭进货凭证、检验报告和供方提供的税务正式发票结算。
八、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供方缴纳的竞价采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即每吨160元),三日内由**市马站粮食****公司或**市五丰粮油****公司汇入需方单位:****农发行账户。
九、违约责任:
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的视为违约,需方有权收缴供方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发粮前,****粮库点、车数、车号、发粮件数告之需方。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均应按合同规定条款履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市**中路649号三楼 地 址:
电 话: 0599-****831 电 话: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 开户银行:
帐 号:203********100****01751 帐 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17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