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国土资公告[2017]13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委员会批准,****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万元/亩 |
1 | **** | 迎宾大道南侧、八一**侧、**路东侧、姜苑路西侧 | 44985平方米(约合67.48亩) 其中A区:23701.6平方米 (约合35.55亩) B区:21283.4平方米 (约合31.93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 | 5500 | 2 |
2 | LQ〔2017〕-39号 | 迎宾大道南侧、幸福**侧、**南路东侧、经二十四路西侧 | 41970.2平方米(约合62.96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160 | 5500 | 2 |
3 | LQ〔2017〕-40号 | 霞光北辅**侧、幸福**侧、**路西侧 | 45760.6平方米(约合68.64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 | 挂牌 | 不大于2.3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 | 5500 | 2 |
4 | LQ〔2017〕-41号 | 幸福**侧、霞光北辅**侧、**路东侧、经二十四路、交通路西侧 | 59873.9平方米(约合89.81亩) 其中:A区:19941.5平方米 (约合29.91亩) B区:39932.4平方米 (约合59.9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60 | 7500 | 2 |
5 | LQ〔2017〕-42号 | 霞光大道北侧、幸福**侧、交通路东侧 | 32263.3平方米(约合48.39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160 | 4000 | 2 |
6 | LQ〔2017〕-43号 | 霞光南辅**侧、纬二十一**侧、交通路西侧、**南路东侧 | 34975.9平方米(约合52.46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160 | 4200 | 2 |
7 | LQ〔2017〕-44号 | 金城**侧、纬二十一**侧、交通路西侧、**南路东侧 | 40059.6平方米(约合60.1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住宅70年
| 160 | 50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LQ [2017]-38号、LQ [2017]-39号、LQ [2017]-40号、LQ [2017]-41号、LQ [2017]-42号、LQ [2017]-43号、LQ [2017]-44号宗地资格要求:
1.****公司****集团****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研究所****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6年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前50强企业。要求本次挂牌的7宗土地,同时申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2.****公司****集团下属公司在**市境内无不良开发记录。
3.竞买人报名时,须出具《企业信用报告》和该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4.竞买人报名时,如在县域内已有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该开发项目的销售量须达到60%以上(以合同备案为准),否则不得参与本宗土地竞买。
5.****公司承诺在**县境内投资建设大型文化主题公园(占地约3500亩),总投资额不低于35亿元。该主题公园规划方案需提前报****体育局)局审核,****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6.竞买人报名时,须出具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承诺书》,承诺若竞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开发项目商品住宅房屋销售价格毛坯房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5500元以内,精装房均价控制在每平方米6000元以内。
7.竞买人报名时,****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竞买保证金进账单、房屋销售价格《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8.当申请人达到2个或2个以上时,启动亩均最高限定价政策。具体操作方法按照《关于****商品住宅类房地产用地出让 限房价、控地价 工作实施意见》第七条执行。
9.****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根据《****社区服务中心集中规划建设暂行办法》(临政办〔2017〕10号),****社区服务用房按规划建设面积,以货币化形式按照 ****社区服务用房面积 x 5000元/平方米 ****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费用。
10.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无偿收回。
11.建设工期18个月。(LQ [2017]-38号、LQ [2017]-43号、LQ [2017]-44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LQ [2017]-39号、LQ [2017]-40号、LQ [2017]-41号、LQ [2017]-42号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按承诺同步建设大型文化主题公园,投资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有县文广新旅(体育)局负责监管。竞得人建设达到销售条件后,须由县文广新旅(体育)局出具确认函,县房产局再发放预售许可。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县LQ [2017]-38号、LQ [2017]-39号、LQ [2017]-40号、LQ [2017]-41号、LQ [2017]-42号、LQ [2017]-43号、LQ [2017]-4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2日8时至2017年6月21日16时前,****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7年6月14日8时至2017年6月23日16时止。2017年6月27日15时30分在****(阜王路356****交易中心)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银行账户:
****联系人:耿伟 电话:0558-****701 ****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230 监督电话:0558-****27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县支行 账号:340********059067899
****地址:阜王路356****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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