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受****委托,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31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镇**新区(定宁渠南侧) | |
土地用途 | 商住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绿地率(%) | ≥30.77 | 容积率 | ≤1.88 | 建筑密度(%) | ≤36.06 | |
建筑高度 | 地上≤18米 | |||||
保证金 | 147.3万元 | 挂牌起始价 | 147.3万元 | 增加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6月1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23日17时00分 | |||
备注 |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1日到****205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21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6月2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23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在此期间向****提交竞买报价,出价最高且符合报价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宗地以现状地出让,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由土地竞得人负责拆**置补偿。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报名截止时间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得参加宗地竞买。
4.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及宗地面积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自本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应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对挂牌出让文件认真进行阅读,凡本公告未说明的其他事项,均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节假日期间正常上班,受理竞买申请报名手续。****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地址:**县**镇****财政局二楼西侧)
联系人:王小妍
联系电话:153****6218 0936-****205
联系单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户 名:****
账 号:620********100000003
****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