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羊养殖项目种羊产品及送货服务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羊养殖项目种羊产品及送货服务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羊养殖项目及送货服务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种羊1710只,其中种母羊1425只,种公羊285只,单价种母羊1050元/只,种公羊1700元/只,共计198.075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投入190万元,扶贫挂钩户自筹8.075万元。
二、申请理由
****羊羊种具有特殊性和单一性,列入国家保护山羊品种目录。目前,仅有**县**羊核心种羊场具有提供****羊种公羊和能繁种母羊的能力和资质。因此,为确保**县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羊养殖项目的全面推进,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该项目****羊种羊及送货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县**羊核心种羊场,地址:**县**镇锦绣润苑商区014-7号,联系电话:0875-****723。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地址:**县**镇锦绣润苑商区014-6号,联系电话:0875-****098。
2、监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县**镇**路(毡帽坡旁边),联系电话:0875-****152。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