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略)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 建设规模: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长13.37km,设计速度30km/小时,,路基宽7.5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独立(略),须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是路桥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五年((略)今)至少担任过类似等级公路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条类似等级公路(含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设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3.5 本次不接(略)。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和地点: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4.3 购买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略)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类似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提供以上资料一套(注明复印件收复印件,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4 招标文件每套(略)(图纸及资料费另计),上述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略):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 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前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以电子屏幕发布的开标地点为准)递交,逾期不受理。
6.截、开标时间及地点:
于2(略) 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整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以电子屏幕发布的开标地点为准)截标并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略)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招标单位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单位:(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单位:(略)
二〇一七年 七 月 二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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