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陶都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陶都苑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标段名称 | **陶都苑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8月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陶都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都苑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陶都苑项目的通知,宜发改投资许[2014]2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深高速北侧,陶都路西侧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114.8平方米 2.3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4合同估算价:约 1350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7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3月28日,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但不包括二次装修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e. 投标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诚信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9企业持有《**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建管处盖章确认的《**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 2017 年8月1日,在**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需提交电子版光盘,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 9时00分,****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申请文件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4-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五年付清10%的余款。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9、其它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2在**建筑业网(www.****.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或二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4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在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市招投标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环科园**路29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10-****0881 传 真: 2017 年7月 27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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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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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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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陶都苑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 ****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陶都苑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陶都苑项目的通知,宜发改投资许[2014]2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深高速北侧,陶都路西侧 2.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5114.8平方米 2.3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4合同估算价:约 1350万元 2.5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7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3月28日,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土建、安装,但不包括二次装修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投标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e. 投标项目负责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必须从诚信库中获取编入电子投标文件,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4.8**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9企业持有《**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建管处盖章确认的《**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 2017 年8月1日,在**市招投标网会员系统中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需提交电子版光盘,不需要提交纸质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 9时00分,****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申请文件递交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7年4-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7、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四年每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第五年付清10%的余款。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9、其它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9.2在**建筑业网(www.****.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9.3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或二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4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5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在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市招投标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市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环科园**路29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10-****0881 传 真: 2017 年7月 27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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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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