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润韬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怀德**路45号3栋301房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虎门镇怀德**路45号3栋301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425m2,建筑面积1425m2。项目主要从事通信连接器、通信水晶头的加工生产,年生产通信连接器500万件、通信水晶头25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混料、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到东****处理厂深度处理;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噪声:噪声在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企业噪声源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12-19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环评文件未按《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东环建〔2022〕2454号)的要求修改完善。 鉴于上述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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