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2015年响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中标公示
**县2015年响**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22 00:00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 | |||||
招 标 人 | **** | |||||
代理机构 | **** | |||||
开标时间 | 2018/1/12上午10:3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联合体成员:******公司、******公司 | |||||
技术分(施工组织设计) | 18.03 | |||||
商务分(项目管理机构) | 5.00 | |||||
投标报价分 | 50.00 | |||||
其他因素 | 15.00 | |||||
扣分因素 | 0.00 | |||||
总 分 | 88.03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孙木平 设计负责人:张佳夫 勘察负责人:宋** | |||||
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 | 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费室外附属工程下浮5.03%;房屋建筑工程下浮3.03% | |||||
勘察报价(元/米) | 83 | |||||
设计报价(费率) | 以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费的1.8%结算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万****公司;联合体成员:**世纪****公司、****研究院 | |||||
技术分(施工组织设计) | 12.07 | |||||
商务分(项目管理机构) | 3.00 | |||||
投标报价分 | 50.00 | |||||
其他因素 | 5.00 | |||||
扣分因素 | 0.00 | |||||
总 分 | 70.07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蔡荣圣 设计负责人:曾岭 勘察负责人:罗庆峰 | |||||
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 | 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费室外附属工程下浮5.03%;房屋建筑工程下浮3.03% | |||||
勘察报价(元/米) | 83 | |||||
设计报价(费率) | 以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费的1.8%结算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首钢****公司、****设计研究院****公司 | |||||
技术分(施工组织设计) | 13.6 | |||||
商务分(项目管理机构) | 2.00 | |||||
投标报价分 | 49.99 | |||||
其他因素 | 5.00 | |||||
扣分因素 | 0.00 | |||||
总 分 | 70.05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杨** 设计负责人:张述诚 勘察负责人:申安云 | |||||
工程投标报价(下浮率) | 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费室外附属工程下浮5.01%;房屋建筑工程下浮3.01% | |||||
勘察报价(元/米) | 83 | |||||
设计报价(费率) | 以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费的1.8%结算 | |||||
公 示 期 | 2018/1/22 | 至 | 2017/1/24 |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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