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对**区政务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2. 投标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包含“咨询”。
4. 投标供****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通信信息)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政务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参见招标需求文件。)
3、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址
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5、采购预算金额:180000元(国库资金:180000元;自筹资金:0)
6、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方式:
(一)供应商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9日,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5点之前到**市**区南桥镇**东路919号1903室上交如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公司资质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章和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点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人必须携带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原件参加开标。(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开标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点30分。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区南桥镇**东路919号1903室。
2、开标地点:**市**区南桥镇**东路919号1903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科技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南桥镇**东路919号1903室
联系人:尤杰
电 话:****8411-106 传真:****8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