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财政局平财采确[2018]243号确认书批准,****受****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采云)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车工实训用工量具 | 1 | 批 | 13.40 | 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04月27日至2018年05月07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省**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及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表(下载地址:****交易中心网http://ztb.****.cn政府采购资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且必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以投标单位名义为授权人交纳的社保凭证)。
4.注册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下同)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未注册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及时进行注册。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银行出具的 ****银行汇票)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单位总****银行汇票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注:基****银行****营业部的可采用转账支票形式)。
通过电汇、支票、现金、保函等形式提交或汇入的一律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
银行帐号:110 101 201 900 047 276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05月17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省**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05月17日14:00时在**省**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于: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交易中心(http://ztb.****.cn)。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3-****9229。
4、投诉受理地点:****财政局;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73-****3033。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3-****51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3-****9229
地点:**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
3、****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阮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3033
地址:**市望湖路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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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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