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审计局对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我局将对**市建设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7年第四季度至2018年第一季度**市各建设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2018年6月1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周明晖 联系电话:139****1234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局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监督电话:****4998,电子邮箱:****@163.com,联系地址:**街道长生路1号,联系人:办公室 李其锋,邮政编码:3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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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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