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曹妃甸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国投**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9)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国投**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项目实施地点: **省**市**港区6+煤码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项目概况: 国投**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公司****公司1****中心路段),主干路长1460米,道路两侧共98盏路灯,灯杆间距30米,道路两侧均为绿化地。主干路的路灯灯杆高度为15米。每10个灯杆设计1套雾化降尘系统,每个灯杆设计20枚喷头。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国投**港道路智能喷雾降尘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 ****/01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22-12-29 15:0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1-05 15: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100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3-01-29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365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采购范围包括********公司1号门通往办公楼的道路)的98个灯杆实现雾化改造,以及实现以上内容所涉及的设计、交货、开箱、安装、调试、试运转、性能考核及验收、操作人员培训、保质期间的服务,以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等,最终确保工程按照本委托人要求和工期要求正常投入运转。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企业洒水控制系统建设或改造合同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或项目验收证明,验收证明以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兼任,安全负责人须为专职人员): 1.1技术负责人要求: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 1.2安全负责人要求: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两年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年社保缴费证明(2019年9月-2022年9月(含9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联系人: 曹志越、李亚明
联系电话: 0315-****168、0315-****285
联系地址: **省**市**工业区6+煤码头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高会娟
座机: 010-****5322
手机号码: 132****2899
电子邮箱: gaohuijuan@sdic.****.cn
联系地址: **市西**西直门南大街6****宾馆南楼三层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本次招****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注册说明: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首先注册用户账号,再登录企业管理后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审核,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标书款支付: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供应商系统】,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或【我的邀请】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购买招标文件】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方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5日后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工作台,在【招标文件】环节,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首次办理CA(证书费用300元/年,介质费用35元/个)的投标人须按照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s://www.****.cn)【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供应商CA办理操作说明)进行线上办理。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递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帮助信息: 如需帮助请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其他信息: 投标人/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之前,须按照平台的提示缴纳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1000元/次)。具体操作为:点击【网上投标】-【支付平台使用费】进入平台使用费缴纳页面进行网上支付。平台使用费不接受线下支付;平台使用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供应商可在【订单管理】中自行下载、打印。 本次招标活动所有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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