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对《******采购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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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对《****** 采购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大众: ****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的要求,电子**采购是实践“****政府采购”,是为采购执行提质增效的有益探索,符合政府采购改革的发展方向。****财政局、****交易中心联合起草了《******采购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敬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我单位。 1.来信请寄至:****服务中心心四楼402****管理科)(邮编629000)。
附件:******采购试点方案
****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
为顺应“互联网 政府采购”改革发展趋势,提升采购服务质量和效率,****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的相关要求,****政府采******采购。 一、电商直购的定义、原则和目标 本方案所称“电商直购平台”,****采购中心建立****、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购买试点品目商品的采购平台。 本方案所称“电商直购”,是指采购人利用电商直购平台,浏览查询商品信息及价格自行比较下单采购的方式和行为。 电****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内商品和商品提供方的动态管理机制,借助电商平台的丰富货源和优质服务为采购人提供价优、物美、快捷的购买渠道,更好的满足采购人日益增加的多样化采购需求,提升采购质效和服务满意度。 二、试点范围 (一)试点品目: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打印设备、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传真通信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设备、照相机及器材、碎纸机、电动自行车、普通电视设备、通用摄像机、复印纸等共19个品目。 (二)试点时间:试点时间暂定一年,****中心平台上线通知为准。 (三)试点方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试点品目,采购人可在原电子竞价采购和新增加的电商直购中自主选择实施方式。 (四)电商产生: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入围电商。 三、业务规则 采购人采购试点品目内商品,可在原有的电子******直购方式中自主选择采购实施方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方式组织实施采购。 电商直购应遵循以下业务规则。 (一) 节能产品采购。对列入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品目,采购人应选择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中的商品中采购。 (二) 进口产品采购。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 采购管理。采购人实施电商直购时,自行选择商品下单,同一采购计划号可以以一个订单完成,也可以分多个订单完成。 (四) 电商服务。电子**各家电商提供的服务根据各电商签订的承诺确定,****中心网站公示。 (五) 配件和增值服务购买。采购人可在购买商品时选择合理的配件(如投影仪幕布、空调安装铜管等)和增值服务(如延保1年等)。某一商品是否有配件或者增值服务,以各电商推送的数据为准。配件和增值服务只能随商品购买,不可单独下单采购。 (六) 供货合同。一个订单对应一个供货合同。系统提供电商直购供货合同模板,采购人如还需与电商约定其他合同事项的,应与电商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同。订单生效,电商直购供货合同同时生效。成交电商在订单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加盖电子签章,采购人打印后即可使用。 (七) 付款方式。电商直购支持货到刷公务卡结算和货到转账结算两种方式。入围电商给予采购人的赊销账期(从采购人收到电商开具的纸质发票之日起算)和赊销额度以其签订的服务承诺为准。采购人超过约定账期未支付合同款项的,电商可拒绝违约采******购买其商品。 (八) 发票。电商按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采购人的要求依法、据实为采购人开具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应按有关政策要求,在系统内填写发票有关信息。电商可随货配送发票,也可单独寄送发票。 (九) 信息公开。电商直购的所有订单信息实时公开,含单位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订单明细(商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交易时间、成交电商等。 四、实施程序 (一)编报采购计划。****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编报采购计划,生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取得备案编号。 (二)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在采购前,应当明确本单位采购需求。 (三)下单采购和合同签订。采购人登录电商直购平台,选择符合自身采购需求的商品下单采购,采购订单生成后,按规则与入围电商签订合同。 (四)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履约验收和评价。入围电商根据合同约定配送安装商品。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在电商直购平台录入结果并对电商及商品进行评价。 (六)资金支付。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直接向电商支付合同价款。 五、各方职责 (一)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依法对电商直购活动予以监督和管理。 (二)采购人。编报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需求,实施采购,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组织验收,反馈验收情况及供货合同履约情况并给予评价,按规定公告合同信息并进行合同备案,根据供货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支付采购资金。 ****中心。负责电商直购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服务,电商的履约管理,协调处理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事宜,****管理部门报告电商直购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可选择使用该电商直购平台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采购中心可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试点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正本方案有关内容。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南 联系电话:0825-****762
****财政局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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