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分校)教学楼建设房屋拆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经济**区**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6: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校)教学楼建设房屋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实施征收范围:**花果山路、****支队、西至居民区、北至东梁街范围内14户房屋、附属****运输处理工作。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实施征收范围:**花果山路、****支队、西至居民区、北至东梁街范围内14户房屋、附属****运输处理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其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3.税务机关出具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6个月内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银行资信证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经济**区**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方式:现场来人提交资料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qq.com)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时间)
地点:****中心5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6:00(**时间)
地点:****中心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证件须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不接受公证件)。
3、采****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喀尔墩乡
联系方式:099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经济**区**路2568号金茂新天地综合楼5层514号
联系方式:151****4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151****4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