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市大峪镇黄河小浪底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市大峪镇黄河小浪底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市大峪镇黄河小浪底
2.2 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2.3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 工期:20日历天
2.5 计划投资:****471.46元
3. 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8年7月16日
3.2 评标地点:****评标室(**市御驾街6号)
4. 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222.06元
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卢笛
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建造师、豫241****62807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32.77元
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福翁
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建造师、豫241****57389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316.26元
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班永章
证书名称和编号:注册建造师、豫241****1763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在《恒信咨询网》、《**市清风民生网》网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6311
地址:**市大峪镇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1-****200/0371-****8490
地址:**市御驾街6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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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