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背镇2023年江背集镇、五美集镇、印山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1-13 09: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背镇2023年江背集镇、五美集镇、印山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442.35元
最高限价:****442.35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服务 | 江背镇2023年江背集镇、五美集镇、印山集镇环卫清扫保洁、园林维护物业外包项目 | ****社区集镇、印山村集镇、五美社区集镇的环卫清扫保洁及园林维护,服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1 | 项 | ****442.35 | ****442.35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内(2022年09月-2022年1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2年09月-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3 09:3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府采购网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3 09: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 【地址:**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商会大厦)8楼】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3-01-13 09:30
2、开启地点: **** 【地址:**市万家丽北路星雅美辰1号栋(**商会大厦)8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3-01-03起至2023-01-06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易波 |
电 话:0731-****4256 |
地 址:**县江背镇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江娜 |
电 话:152****6679 |
地 址: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以西星雅美辰小区一栋801-808、811、812、8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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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2023 年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