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城街道广陵南路476号房产-1—2层(现好多多超市渔岙店位置)经营权
玉城街道**南路476号房产-1—2****超市渔岙店位置)经营权
挂牌日期:2023-01-03
**** |
玉城街道**南路476号房产-1—2****超市渔岙店位置)经营权 |
房产 |
**** |
2,600,000元 人民币 |
13 |
2023-01-03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竞价的标的面积以产权证载明为准。 二、竞买人在竞得该标的后,经营期间不得转租他人,如确有转租需要的,必须经出租方同意。 三、竞买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三天内将年租金20%的租赁保证金汇入委托人指定帐户:****,开户银行:****营业部,账号:361****21486,与委托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将第一年度租金全额汇入上述帐户。买受人如反悔违约,不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成交款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并承担支付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价格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额。 四、竞拍标的物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上的时间为准,不受买受人任何证照是否取得行政许可的影响。租赁期限五年,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起,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5%。房租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付款时间于前一年使用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支付。 五、标的物的交付时间以《****房产租赁合同》上的交付时间为准。若原承租人无理不予搬迁,委托人即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搬迁的,标的物交付时间不受上述时间限制,因诉讼及执行所延误的时间,不属于委托人和拍卖人违约且不承担责任,租赁合同期顺延自房屋交付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延迟交付房屋两个月以上的,乙方可选择解除合同,也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乙方选择继履行合同的,自延迟交付房屋两个月后起计算逾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向乙方收取的款项。 六、该标的物的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买受人必须按照此用途使用,且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不合格等商品。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