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18】19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家组对申报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筛选、评审、初步******社及公司符合申报条件(详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备案公示表)。
******社予以公示:1.******社2.******社;3.******公司;4.******社:5. ******社;6. ******社;7. ****公司;8**县******社9. ******社。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工作时间5天。若有异议,请以电****农业局经管站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经管站
电话:0598-****945
Email:****@163.com
联系地址:****经管站(**北街8号)
附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备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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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
根据《**** ****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18】19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专家组对申报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筛选、评审、初步******社及公司符合申报条件(详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备案公示表)。
******社予以公示:1.******社2.******社;3.******公司;4.******社:5. ******社;6. ******社;7. ****公司;8**县******社9. ******社。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工作时间5天。若有异议,请以电****农业局经管站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经管站
电话:0598-****945
Email:****@163.com
联系地址:****经管站(**北街8号)
附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备案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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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