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司沪苏湖铁路**VI标项目 道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1.1****公司 沪苏湖铁路**VI标 项目 道砟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支付条款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月 3日9时30分起至2023年1月8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投标****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线上开标方式。****中心(****花园路10号)统一线下评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2023 年1月13日 9时30分前,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编辑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PDF格式)”,无需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5.3 电子版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截止时间同上。投标人在开标的同时须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沪苏湖铁路**Ⅵ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市**区石湖荡镇东夏村夏庄188号项目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向松林/138****2235 辜伟/151****9577 贾香梅/136****6609 邮 箱: ****@qq.com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交款: 账户名:****公司沪苏湖铁路**Ⅵ标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 建行天目东路支行 账号:310********000001056-0002 (标书款、报价保证金从基本户汇出,公对公转账;标书款请备注“标书款”字样,报价保证金请备注“报价保证金”字样,在备注栏请标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附件一: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附件四:需求明细表 附件五:技术规格书
2022 年 12 月 19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公司 招标编号: **** 包件号:DZ-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甲方”在结算完成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9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一年后支付至80%,主体工程完工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峻工交验后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在内的一切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 ****公司沪苏湖铁路**Ⅵ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
招标人名称:****公司 招标编号: **** 包件号:DZ-0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货款分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甲方”在结算完成后,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90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物资60%的价款,一年后支付至80%,主体工程完工合同封闭后支付至95%,剩余5%做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峻工交验后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在内的一切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 ****公司沪苏湖铁路**Ⅵ标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
附件五: 道砟技术规格书 铁路碎石道砟技术规格书(一级道砟) 1.参考标准 《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铁路碎石道砟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TB/T2140-2008) 2.技术要求 2.1.道砟原料 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道砟材质指标 各级碎石道砟材质性能应符合表1的相应规定。
2.3.道砟加工指标 (1)粒径级配 **铁路用一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应符合表2的规定。
(2)颗粒形状和清洁度 道砟的针状指数不大于20%,片状指数不大于20%。 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应大于5%。 道砟产品须水洗,其颗粒表面洁净度不应大于0.17%。 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0.1mm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应大于1%。 3.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道砟应进行**性材质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 3.2 .**性材质检验 (1****采石场****采石场转移开采面或工作面岩层材质、种类有明显变化时,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验,并划分其材质等级。 (2)由具有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受委托单位,在每一个开采面(开采面岩层较多时按岩层)取一组有代表性的试样,附试验委托单送交检验。 (3)一组试验中包括: 碎石试样:粒径(方筛孔)30mm~70mm,质量240kg 块石试样:200mm×160mm×140mm,2块,不应有裂纹。 3.3.生产检验 (1)采石场每生产道砟1.5×105m3(年产量少于1.5×105m3的采石场,时间不超过一年),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生产检验。 (2)若生产检验结果低于原划定等级,应立即停止生产、供砟,并及时复验。根据复验结果重新划分道砟材质等级。 (3)采石场生产过程中应对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进行检验。除定期每周的一次检验之外,没生产工班均应通过目测进行监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监视及检验结果均应填入生产日记,作为填发道砟产品合格证(参见《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附录A)的依据。 (4)块石试样与**性材质检验用块石试样相同。 (5)碎石试样从成品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有间隔地取四个子样,每个子样质量约100kg,拌合均匀,用四分法取两个子样进行级配检验和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检验。另两个子样进行材质检验。按表3的规定筛分试验(粒径25mm~20mm,20mm~16mm,16mm~10mm,10mm~7.1mm四组试样,从道砟副产品中提取),剔除针、片状颗粒,插入标签,分别装袋,送交材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若试样不足,可从另两个子样中筛选补充。
3.4.出场检验、验交 (1)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2)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性材质检查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3****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砟前,如装砟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125m长度的卸砟地段,每25m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kg。 如复检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运输、贮存 (1)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2)道砟产品的贮料场(或临时对料场)地面应硬化处理,防止黏土、粉尘等杂物的渗入,并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道砟污染。 (3)道砟装卸作业时,严禁装料机在砟面上行走,铲车作业不应将泥土、粉尘铲入。 (4)采石场和施工单位应采取下列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道砟颗粒的离析,保证出场上道道砟的级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5)出厂(场)装车作业时,应采用纵向铲装法,严禁围绕料堆铲装作业。
铁路碎石道砟技术规格书(特级道砟) 1.参考标准 《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铁路碎石道砟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TB/T2140-2008) 2.技术要求 2.1道砟原料 碎石道砟应选用开山块石破碎、筛选加工生产,且颗粒表面全部为破碎面。 2.2道砟材质指标 各级碎石道砟材质性能应符合表 1 的相应规定。
2.3道砟加工指标 (1)粒径级配 特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特级碎石道砟粒径级配
(2)颗粒形状和清洁度 道砟的针状指数不大于 20%,片状指数不大于 20%。 特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它杂石含量不应大于 2%,一级道砟中风化颗粒和其他杂石含量不应大于 5%。 道砟产品须水洗,其颗粒表面洁净度不应大于 0.17%。 未经水洗的一级道砟中粒径 0.1mm 以下粉末的含量不应大于 1%。 3.检验规则 3.1检验分类 道砟应进行**性材质检验、生产检验和出厂检验。 3.2**性材质检验 (1****采石场****采石场转移开采面或工作面岩层材质、种类有明显变化时,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验,并划分其材质等级。 (2)由具有固体矿产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受委托单位,在每一个开采面(开采面岩层较多时按岩层)取一组有代表性的试样,附试验委托单送交检验。 (3)一组试样中包括: 碎石试样:粒径(方孔筛)30mm~70mm,质量 240kg. 块石试样:200 mm×160 mm×140 mm,2 块,不应有裂纹。 3.3生产检验 (1)采石场每生产道砟1.5×105m3(年产量少于1.5×105m3的采石场,时间不超过一年),应按表1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一次生产检验。 (2)若生产检验结果低于原划定等级,应立即停止生产、供砟,并及时复验。根据复验结果重新划分道砟材质等级。 (3)采石场生产过程中应对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进行检验。除定期每周的一次检验之外,没生产工班均应通过目测进行监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监视及检验结果均应填入生产日记,作为填发道砟产品合格证(参见《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附录A)的依据。 (4)块石试样与**性材质检验用块石试样相同。 (5)碎石试样从成品出料口或成品运输带上有间隔地取四个子样,每个子样质量约100kg,拌合均匀,用四分法取两个子样进行级配检验和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检验。另两个子样进行材质检验。按表3的规定筛分试验(粒径25mm~20mm,20mm~16mm,16mm~10mm,10mm~7.1mm四组试样,从道砟副产品中提取),剔除针、片状颗粒,插入标签,分别装袋,送交材质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若试样不足,可从另两个子样中筛选补充。
3.4出场检验、验交 (1)采石场质量检查员在装车前负责组织产品出场检验,检验项目为道砟粒径级配、颗粒形状及清洁度指标,并填写道砟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查员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装车。 (2)道砟产品按批交付,一列车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用汽车运输时,一昼夜内,装运同一等级、交付同一用户的道砟算一批。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检查员签发的产品合格证,采石场同时应向用砟单位提交开采面**性材质检查证书副本或有效期内的生产检验证书副本。 (3****采石场的粒径级配等道砟加工指标进行抽检。 (4)用砟单位如发现最大、最小粒径,颗粒形状或清洁度指标与标准不符,****采石场赴现场复验。复验时的采样方法如下:卸砟前,如装砟车少于三辆,则每一车辆中取一个子样;如多于三辆,则任意两辆中各取一个子样,每个子样约130kg,并从车辆的四角及中央五处提取。卸砟后,则由用砟单位任选125m长度的卸砟地段,每25m由砟肩到底坡均匀选一个子样(合计5个),每个子样约70kg。 如复检结果为不合格,则应在现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运输、贮存 (1)运输道砟产品的车辆每次装车前车内要进行清扫,不应残留泥土、灰尘等杂物,公路运输道砟的车辆应做好表面覆盖。 (2)道砟产品的贮料场(或临时对料场)地面应硬化处理,防止黏土、粉尘等杂物的渗入,并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道砟污染。 (3)道砟装卸作业时,严禁装料机在砟面上行走,铲车作业不应将泥土、粉尘铲入。 (4)采石场和施工单位应采取下列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道砟颗粒的离析,保证出场上道道砟的级配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a)修建跨线漏斗仓,存放道砟,大量贮存碎石道砟产品时,应采用移动式皮带运输机或移动卸料方式分层堆放;当采用装载机进行堆放作业时,也应采取分层堆放;当采用固定式皮带输送机定点卸砟堆放时,其堆放高度不应超过 4m。 b)出厂(场)装车作业时,应采用纵向铲装法,严禁围绕料堆铲装作业。 c)堆放贮存大量道砟作品,无法采用本标准(4)中 a) b)款工艺时,应采用道砟产品筛分分类堆放,出场或上道时再混装的工艺。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