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2年第九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2-30 |
**市2022年第九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市2022年第九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共矿出告〔2022〕09号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盘古大道中12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市红水河大道331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县禄新镇地有村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熔剂用石灰岩 地理位置:**位于**县城215°方向,直距约15km的禄新镇地有村一带,行政区划属**县禄新镇所管辖。 面积:0.44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范围内累计查明保有(冶金熔剂用石灰岩+冶金熔剂用**岩+建筑石料**质石灰岩)**量共6312.10万吨(已扣除边坡压占),其中控制**量3561.55万吨,控制**量占比为56.42%,推断**量2750.55万吨。边坡压占熔剂用石灰岩矿推断**量840.78万吨。 开采标高: 356.7米至 170米 **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2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1年 起始价:1580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公司、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3)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挂牌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01月30日 地点:(http://ggzy.****.cn/lb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02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http://ggzy.****.cn/lbggzy/)进行用户注册。 (二)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四)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矿权均为净采矿权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以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得人需遵守国家有关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等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林业、生态、应急和水利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若不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或不按照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土地复垦要求开展治理恢复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2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2年的。根据《**壮族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四)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储量风险,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投资风险,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矿产详查报告中的矿产**储量、矿石质量、开采条件及发生不可****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及变更矿种等要求。 (五)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以上法律文件的,都将视为主动放弃竞得人资格;同时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登记,出让机关则无偿收回该采矿权。 (六)本次采矿权出让,附带重大产业投资条件,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同意该附带的产业投资条件,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采矿权竞买人自行承担。该采矿权的《**储量核实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可以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前期相关报告中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偏差,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开发利用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利用矿山开采及生产中产生的表土、废渣等固废,项目生产运营及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工业固废“零排放”,禁止向外界排放废渣,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遵守国家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应急、水利、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及时办理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中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公告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单位(****)和承办方(****)确认后方可受理,其他方式提出异议均不受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存在的经营异常和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1、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2、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两年内禁止其参加**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2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