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基本情况
**县公共**交易中心成立于(略)与县行政服务中心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合署办公,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规格,编制37人,其中中心机关编制13人。下设3个分中心,正股级规格,编制24人。分别为**县政府采购中心,编制8人;**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编制8人;**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编制8人。**县公共**交易中心主要任务是办理全县公共**交易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或交易结束)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记录等;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办理公共**交易活动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交易各方面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定向采购及其他公共**交易业务的相关手续;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县级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立、管理和维护县公共**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负责对进驻 县公共**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与服务;按照权限,为国有、集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转让提供服务;承担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附:(略)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
(二)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信息、政策法规信息、企业信息等,为建设工程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信息服务。
(三)为建设(略)。为交易(略),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四)为政府有关(略)。
(五)负责建设工程交易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按规定为有关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六)从省、市级统一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抽取和使用评标专家,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供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记录和评标纪录。
(七)建立交易活动中企业和执业资格人员的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按规定提交有关部门。
二、地产产权交易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土地、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策。
(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本县相关政策、规章、办法,组织制定土地、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交易程序和管理制度。
(三)收集、汇总、上报、发布土(略)
(四)接受国土**部门和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业务。
(五)为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各方主体(略)
(六)提供土地、采矿权交易有关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指导土地、采矿权交易主体进行土地、采矿权交易方案、文件、程序性规则的制订和备案。
(七)为土地、采矿权交易双方出具 成交确认书 。
(八)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对土地、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进行监督。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有关部门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录及政府采购预算。
(二)统一组织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略)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三)负责网上采购需求和供应商商品库、价格库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核和网上供应商的管理。
(四)负责起草和发布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类公告。
(五)负责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合法性、规范性的审核。
(六)负责制订采购流程的规范性管理制度。
(七)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