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号路(**1号路-伶俐西互通)勘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2号路(**1号路-伶俐西互通)路线全长约 2628.5m,道路红线宽度55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该项目布置路基钻孔255个,预计平均孔深21.5m,预计总进尺5486m。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1月0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1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1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5%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廖霖(注册编号:AY****00338,身份证号:****2719******0129) | |||||
企业诚信分 | 70.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牛湾岛大桥勘察;2.**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3. 纬十三路接南梧高速立交改造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牛湾岛大桥勘察;2.**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 | |||||
第二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1%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陆晓清(注册编号:AY****00307,身份证号:****2419******2318) | |||||
企业诚信分 | 70.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市**区**北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岩土勘察;2.****基地西片区路网(二)工程-英岭路(原3号路)(**大道—振良大道)勘察;3.临港大道(新营房-明阳互通立交)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北站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勘察;2.****基地西片区路网(二)工程-英岭路(原3号路)(**大道-振良大道)勘察。 | |||||
第三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8%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合同生效之日起5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韦俊嵋(注册编号:AY****00109,身份证号:****0319******1041) | |||||
企业诚信分 | 70.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城老**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东延线地块及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勘察;2.**路(新际路-**大道)勘察;3.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市政与公共景观工程勘察;4.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路(新际路-**大道)勘察;2.****医院内科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勘察。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