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一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和鼠虫害防治项目__**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一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和鼠虫害防治项目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一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和鼠虫害防治项目**县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一人工种草生态修复、天然草原改良和鼠虫害防治项目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草原局 | 联系电话 | 0836-****766 | |||||
比选时间 | 2023年01月09日15时30分 | |||||||
比选网址 | **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 | |||||||
公示期 | 2023年01月09日至2023年01月12日(**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8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曹锟 | 项目负责人 | /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057 | ||
专职技术人员 | 龙刚 | 专职技术人员 | /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735 | ||
专职技术人员 | 夏旺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395 | ||
专职技术人员 | 游泳 | 专职技术人员 | / | / | 招标从业人员 | CY510********099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 | **市**县2021年财政转移支付农田建设项目 | 2021年08月13日 | 下浮20% | 曹锟 | /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曹锟 | 成****集团有限公司 | 聚源**片区综合开发(科教创新、区块链示范园)项目、青城山旅游装备产业功能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和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 2021年11月24日 | 下浮20% | /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天****公司 | 不满足比选公告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 |||||||
**祥瑞弘****公司 | 不满足比选公告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 |||||||
**筑城****公司 | 不满足比选公告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 |||||||
****公司 | 不满足比选公告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 |||||||
******公司 | 不满足比选公告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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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