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档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主要工作内容为****空档期设计服务采购,设计内容如下:
(1)**类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自主设计地面塔塔身及其基础的项目;**楼面塔(增高架、拉线塔、美化塔等)、利用社会**项目;套图设计地面塔、基础,**简易塔,**楼面抱杆,**美化罩,**机房(柜)配套设计。
(2)改造类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塔桅空间不足,无铁塔资料,由设计院复核,增加塔身最大承载力设计(须出具复核报告)的项目;新增室内外机柜、蓄电池、差异化备电等设备,电源配套整机替换、插框改造核算,天面改造、扩容,抱杆加固的项目;无资料,需要现场勘查,方案为电源配套简单扩容(新增模块、空开,新增霍尔传感器等)的项目。
(3)传输类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单独实施的传输工程(不含微站传输),**架空及利旧加挂光缆;**管道及利旧管道穿缆。
注:采购的具体内容以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为准。
1.2.本次采购范围不包括:
(1)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公司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点项目(如高铁、地铁等);
(3)两翼业务(能源、行业拓展)的**单位拓展的或与招标人联合拓展的项目;两翼业务(能源、行业拓展)对设计单位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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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根据《****公司关于下发采购项目空档期服务及物资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铁塔〔2022〕77号)文件精神中“****公司采购的项目,由区公司研判空档期需求,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采用以下方式:如份额即将执行完,或份额短期内能够满足要求但合同即将到期,且原合同对合同延期无相关约定的,可与现有中标(选)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规定。
(2)****公司集中采购的本区域前中标单位。
(3)本次补充采购规模未达到依法必招条件,可以采用定向谈判的方式。
鉴于以上三点,该项目满足《****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关于定向谈判的选取要求: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开发区瑞丰汽贸物流园K6#楼
邮编:028000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55****8696/0475-****309n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嘴街1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73
项目负责人:王洋
电 话: 189****8782
电子邮件:****@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