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2年****在线加热卷烟再造烟叶水分仪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在线加热卷烟再造烟叶水分仪购置项目
二、招标人:****
三、代理机构:****
四、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10:0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000.00元;
项目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800.00元;
项目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500.00元;
项目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内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内网上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6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市金叶大道666号
联系人:郭先生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