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2701711/2023-00134 | 成文日期: | 2023-01-12 |
发布机构: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日期: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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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2023年1月20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真:0535-****1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公司**保健食品购置安装设备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02号 | 2023年1月12日 |
2 | **市****公司里店种鸡场建设项目 | 海环审【2023】001号 | 2023年1月12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02号 ******公司**保健食品购置安装设备项目****工业园,******公司院内,项目中心坐标:120度54分30.089秒,36度39分57.620秒。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空地**锅炉房和原料库,锅炉房内安装2台2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和1台4t/h专用生物质锅炉(备用),代替现有的燃气锅炉(燃气锅炉保留,在生物质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备用),项目建设成后以满足车间生产使用需求。该项目占地面积35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施工期1个月。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符合**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好《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的污水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均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由签订污水接纳协议******公司进行综合处理。 施工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等生态景观建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禁随意堆放,必须外运时应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2、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均应集中收集进****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均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由签订污水接纳协议的******公司统一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污水直排,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2台2t/h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一台4t/h专用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配套的SNCR+布袋除尘处理后,由同一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确保其满足处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对产生的固废应妥善收集、储存,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鉴别类比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和扩散。 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物质灰渣、废包装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应分别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习,同时做好记录和总结。制定的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人,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环境监测资料等环境保护档案的存档工作,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补充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报****备案。 4、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将烟尘、SO2、NOx分别控制在0.0094t/a、0.064t/a、0.209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5、参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二、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
你单位报请的《**市****公司里店种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公司里店种鸡场建设项目位于**市二十里店镇南野口村西北512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727038°,东经121.046470°。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6200m2,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7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存栏父母代种鸡19.36万套,其中母鸡193600只,公鸡8712只,总存栏量为202312只。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进行《**市****公司里店种鸡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因原有备案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故重新报批。
该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11-370687-04-01-664960),符合《**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修订)、《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Y81-2001)、《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符合**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布局规划调整方案》、《关于印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字〔2021〕35号)相关要求,项目选址不在禁养区和限养区,选址符合**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根据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整改,在未落实整改到位以前,企业不得投产运营;在后期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按《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一优化项目平面布局、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与建设,确保项目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应采用环保部认定的干清粪工艺。
2、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建设的临时厕所等简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应做到尽量回填,不能回填部分用于周围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堆放,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场区开挖与平整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3、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落实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项目在雨季产生的屋面雨水、绿地雨水和净道路面雨水等经重力流管道收集后,汇入排水管网排入厂区外河道,最终汇入纪疃河;配建的污道设雨水沟,收集地面雨水,厂区内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设截断阀,将收集的初期雨****处理站处理,不外排,后期洁净的雨水排入厂区外河道,最终汇入纪疃河。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鸡舍冲洗废水、喷淋除臭塔排水、员工生活污水等)均应集中收集进****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全部回用入签订协中周边农田浇灌用水,不外排。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重点污染区的防渗设计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相关要求,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并随时掌握项目区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位动态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变化状况,采取可行防治措施,避免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站应将产臭池体加盖密闭,将集中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配套的喷淋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罐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各个发酵罐配套的喷淋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要求。
有机肥生产工序将产尘部位加装集气罩,将集中收集的粉尘通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于食堂屋顶1.5米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饲料接卸料塔产生的粉尘由塔顶采用的无动力收集措施处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限值要求。
鸡舍恶臭气体,采用干清粪工艺及时清运粪污措施,并采取加强鸡舍通排风,喷洒生物除臭剂的除臭措施。厂界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③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应进一步优化布置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对噪声大设备应单独布置并采取消音、隔音、基础上加装减振,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避免突发性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④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处置方式均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鸡粪、污水站污泥通过集中收集发酵制作有机肥;生物除臭剂包装桶集中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垃圾填埋厂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对防疫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消毒剂包装废弃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分类集中收集,做好定置标识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严禁流失、扩散。
按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病死鸡等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公司集中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4、进一步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备案。
5、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将颗粒物控制在0.044t/a以内),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7、强化环境信息和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三、项目在后续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五、本批复仅针对环境影响提出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的,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