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2 16:27:26]
****幼儿园装饰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943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装饰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齐落山蓝领公寓A座302室
中标金额:****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幼儿园装饰项目 施工范围:****幼儿园装饰,工程主要有**墙裙,天棚吊顶,块料地面等内容组成,具****幼儿园装饰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 施工工期:8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锦涛 执业证书信息:皖134********0345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甘启华、刘剑、张志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 万元×0.5% +(中标价-100 万元)×0.35%
收费金额:143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被否决投标单位: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055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府巷2号
联系方式:173****3031、183****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倩
电话:173****3031、183****2836
十、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