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07日 12: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115000,200000,700000,8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在**、乌市常规旅游宣传推介。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景区宣传相关内容。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三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微信公众号。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四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宣传**人文地理生活环境,举办优秀作品比赛及展示,同时加强对**县摄影爱好者的培训和交流等。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五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文旅赛事系列活动场地布置,宣传氛围,举办赛事等。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六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场地布置、歌手乐队聘请、舞台灯光、宣传氛围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结果,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3、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及授****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企业提供不少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cn)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cn/,在线申请获****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2:00(**时间)
投标地点:****服务中心****园区纬三路)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 12:00(**时间)
开标地点:****服务中心****园区纬三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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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131****9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新****酒店向东100米
联系方式:181****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雪娇
电 话:18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