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1-13】
项目名称 | **市**区安心街123号房产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1-19 | ||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持有的资产,****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本出租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出租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出租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出租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出租方义务。 5、本次出租的标的不涉及资产抵押、担保等情况。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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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市**区安心街123号 | |||
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 |||
权证号 | 房产:哈房权证里字第****8482号 | 权属所有人 | 哈****公司 | ||
坐落位置 | **区安心街123号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2127.80平方米 | ||
层数/所在层数 | 负一层至5层 | 履约保证金 | 6万元 | ||
出租期限 | 5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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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闲置 | ||||
租金递增方式 |
| 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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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65万元/年租金 | ||||
估价情况 | 估价值 | 63.69万元/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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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时点 | 2022-08-17 | ||||
估价机构 | **慧丰资产评估房****公司 | 估价报告编号 | 黑慧丰房估字【2022】第1020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
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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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慧丰资产评估房****公司出具的黑慧丰房估字【2022】第1020号估价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估价机构的估价,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4、首年租金****交易所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可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部分转租,转租合同需经出租方审核通过,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限,受转租方的一切行为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7、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承租方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给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6万元整。 9、相关事宜,以承租与出租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接受委托发布出租公告,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及工作人员对标的所作的介绍说明,仅供参考,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2MA192CAF74 法定代表人:徐明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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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批准文件及文号:《****公司安心街123号房产对外出租的批复》****集团发[2022]255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本项目标的从2022年12月09日起在我所首次公告,信息披露满未征集到承租方。现根据与出租方签署的协议,标的不变更公告条件,延期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时间,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成交方式(须参与报价);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承租****交易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承租方承诺其所提供的承租本标的相关文件材料内容均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有效,所填写的联系人信息、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交易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出租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承租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以邮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交易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交易所按照原约定的方式或地址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承租方已经收到,如意向承租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出租成交后,****交易所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予以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标的交割 | 1、标的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解决,双方须按《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割完毕。 2、出租标的以交割时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3、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标的的网站公告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出租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
与出租相关 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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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承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3-01-13 09:00 至 2023-01-19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承租方注册报名: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s://hrbggzy.****.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交易保证金:2万元。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10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1月13日 09:00 至 2023年01月20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交易服务费比例:如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出租方按照成交额的1%交纳交易服务费;如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承租方,出租方按成交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标的物现场,时间详询标的展示联系人,因疫情原因,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曲女士,182****2223。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梁女士,0451-****3333转16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岗区**路181号市民大厦1号楼4楼窗口。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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