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设计服务补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1本次采购****空档期的设计服务。
1.2本次采购范围不包括:
(1)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公司运营商业务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点项目(如高铁、地铁等 );
(3)两翼业务(能源、行业拓展)的**单位拓展的或与招标人联合拓展的项目;两翼业务(能源、行业拓展)对设计单位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项目。
2.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37720.00元(不含税),税率6%,含税39983.2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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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公司通发部《关于设计监理服务断档期相关要求的通知》的邮件通知,具体为:“****公司已经启动2023年设计监理服务集中采购工作,****公司详细统计到年底预估需求,如现有采购份额即将执行完毕,且新增需求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公司按照《****公司关于下发采购项目空档期服务及物资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铁塔〔2022〕77 号)中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采购。保证设计监理服务不断档,不影响正常生产建设进度。”
《****公司关于下发采购项目空档期服务及物资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铁塔〔2022〕77 号)明确,新采购结果未发布,但现有采购份额即将执行完,由区公司研判空档期需求,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采用以下方式:如份额即将执行完,或份额短期内能够满足要求但合同即将到期,且原合同对合同延期无相关约定的,可与现有中标(选)供应商进行定向谈判,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公司集中采购的本区域前中标单位。
(3)本次补充采购规模未达到依法必招条件,可以采用定向谈判的方式。
鉴于以上三点,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及《****公司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铁塔〔2021〕55号]第二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原则的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与【****】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 2023 年 01月 19 日至 2023 年 01 月 28 日,共10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自治区**市和谐路**大厦B座
联系人:段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呼****广场6号楼5层西侧
项目联系人:贾斌 151****9453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