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财采〔2019〕处字第9号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世纪城忆春苑2幢2单元1C号
法定代表人:付旭寒
委托代理人:张子龙 联系电话:153****4142
被投诉人:凉山彝****控制中心
地址:**省**市航天大道二段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8****5599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省凉山彝族自治****控制中心****工作站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9年8月28****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予以正式受理。
2019年9月3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向相关当事人送达投诉书副本;9月10日收到被投诉人的投诉答复。
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一:****一中“针对招标参数4,经质疑人多方调研:满足以上参数的厂家有:美国BD、美国贝克曼、**艾森、**迈瑞、**博奥、日本希森美康、**赛雷纳、**迈瑞、**中生北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实际满足参数4中要求的“只需要人工从含EDTA的采血管中分配一次血液样本进入样品管中后,其余实验过程无需人工干预。”仅Sysmex一家。 ****一中“针对招标参数★7、★9,样本流速与检测结果关系重大,样本流速过快或过慢,无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因此流速调整区间设置非常重要,满足该参数的流式细胞仪品牌有美国BD的FACSLyric、**博奥系列、Sysmex的Cyflow系列。”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实际满足招标参数★7、★9,仅Sysmex一家,招标参数4、★7、★9存在唯一指向性,且存在照搬照抄Sysmex产品参数的问题。
投诉事项二:招标参数★5中“内置Intel计算机,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热敏纸报告”与实际检测需要不适应,质疑答复二中未正面回复该质疑。
投诉事项三:招标参数“10.荧光检测分辨率CV≦1%,定量检测分辨率:CV≦2%,绝对计数(精度)误差≦2%,稳定性≥99.5%。”存在不合理参数设置限制潜在经销商。质疑答复二中提到此技术标准为艾滋病样本的检测精度要求,但并未说明依据,因此质疑方无法判定是否招标人的片面要求,无法接受答复内容。
投诉事项四:本公司前期已进行过反馈,专家的进口论证意见存在问题。
现已审查查明,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一至投诉事项三。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招标文件里评分办法中技术配置部分的分值为46分,总共12项技术规格要求;其中有5项为★(每项分值为5分),7项为非★(每项分值为3分)。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部分指向特定供应商,但技术要求部分的分值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3条、第5条之规定。另外,根据******公司递交的《综合得分明细表》显示,在本项目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对技术配置部分的评审打分未注明具体扣分原因,其中中标人得分为满分46分,其余三家投标供应商分别得17分、25分、28分,但对这三家供应商的扣分项未一一作出说明。代****委员会进行评审复议后,评审专家仍然未对投标供应商的扣分依据和理由进行说明,该行为未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2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53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10条、第17条、第19条、第29条之规定,投诉人未在质疑有效期内对该事项提出质疑,未依法进行质疑的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29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四。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32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一至投诉事项三投诉成立。责令采购人对“**省凉山彝族自治****控制中心****工作站采购项目编号513********0026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财政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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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