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方): ****
咨询人(乙方): ****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国国家审计准则》《****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政府性投资****超市工作方案》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通****车站--塔沱)沿线地下管线、建筑美化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二、审核内容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需重点审核委托项目的以下内容(打√部分),并在审核结果报告中逐项反映。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 √ )
(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 √ )
(三)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 √ )
(四)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 )
(五)项目招投标、比选程序及执行情况。 ( √ )
(六)项目有关合同签订、履行及变更情况。 ( √ )
(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 )
(八)投资控制、投资完成和工程造价情况。 ( √ )
(九)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 √ )
(十)建设项目绩效情况。 ( )
(十一)甲方要求审核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 √ )
三、完成时限
乙方从 2019 年 11 月 5 日起至 2020 年 1 月 4日止完成委托事项审核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初核报告》(2份,加盖公章)。待甲方复核结束后,向甲方出具正式审核报告(4份,加盖公章、乙方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同时提供电子(手算)计算过程资料、审核过程中重大争议内容及处理情况说明、全套审核工作底稿等。
四、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收集、衔接和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向乙方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必要的工作协助。
2.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踏勘现场。
3.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作上的争议和矛盾。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支付有关事宜通知》《****政府性投资****超市工作方案》中的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并对甲方负责。
2.乙方明确由具备造价工程师资质的 王晓容、杨世德、 具备造价员 资质的 瞿 琰 、 王 涯 共 4 名同志负责参与本项目的审核,审核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参审人员。若因不可抗力确需调整审核人员需书面报甲方同意。
3.按照执业规范及要求,对甲方需要揭示和反映委托审核项目的有关内容(审核内容中打√部分)进行审核,并在审核结果报告中如实反映,对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
4.实施踏勘现场、对量对价等审核程序前应当报告甲方,由甲方安排组织并派员参加。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中有关审计证据的规定取得审计证据。
5.在审核过程中应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1)在审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公开审核情况和审核结果。
(2)在受托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有关人员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接触,不得以审谋私,不得隐瞒审核查出的任何问题。
(3)有关人员****机关规定的廉政纪律,不得从事黄、赌、毒等六害活动。
(4)不得将委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质量验收
(一)甲方按《****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质量复核评分标准》,对乙方审核项目的业务质量进行复核,重点复核初核报告反映内容,甲方复核后,乙方按规定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二)乙方应严格质量控制,该项目的复核差异率(|乙方初核报告审定金额-甲方复核审定金额|÷乙方初核报告审定金额,下同)应在以下范围内,其中:
1.送审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复核差异率应低于5%。
2.送审额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项目,复核差异率应低于3%。
3.送审额在3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项目,复核差异率应低于1.5%。
4.送审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复核差异率应低于1%。
六、费用支付
(一)甲方按《****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中介机构审核费用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审发〔2018〕23号)规定,解决应付乙方的审核费用。
基本审核费用按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比率的50%计算;效益审核费按初核报告审减金额的3%计算;若乙方存在违约事项,按约定扣减相应的审核费用。
(二)甲方按《****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质量复核评分标准》,对乙方审核项目的业务质量进行复核。若复核差异率在甲方允许范围内,按复核差异金额的3%扣减效益审核费用;若复核差异率超过甲方允许范围,按如下标准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的审核费用:
1.送审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若复核差异率达到5%(含)以上,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审核费用的30%;达到7%(含)以上,全额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的审核费用。
2.送审额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项目,若复核差异率达到3%(含)以上,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审核费用的30%;达到5%(含)以上,全额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的审核费用。
3.送审额在3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项目,若复核差异率达到1.5%(含)以上,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审核费用的30%;达到3%(含)以上,全额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的审核费用。
4.送审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若复核差异率达到1%(含)以上,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审核费用的30%;达到1.8%(含)以上,全额扣减乙方应收该项目的审核费用。
(三)甲方对乙方审核报告复核结束,并对外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甲方及时或督促支付乙方审核费用。
七、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将甲方委托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中止委托审核协议,取消乙方对该项目的审核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不支付审核费用。
(二)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甲方提交初核报告,若确有特殊原因需**审计期限的,乙方应当在该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按程序审定后答复乙方。否则,每迟延1天,扣减应付基本审核费的1%,直至扣完为止。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核报告,反映的审核内容应齐全,若不符合甲方需要,甲方退回乙方重新完善,乙方重新完善初核报告不**审核时限。
(四)乙方在执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若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收受贿赂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的,甲方将乙方记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地 址:**市**区**路88号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0818-****131 电 话:
2019年10月28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