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含****住建局,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住建局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基地;在前期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组织辖管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
二、申报******基地的单位和**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承诺函》(见附件2)报送我局:
(一)申报******基地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和《申请人承诺函》送****办公室(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座19楼);
(二)装配式建筑工程申报**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住建局在《**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质监站汇总核实情况及在《**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和《申请人承诺函》报我局科技设计处办理示范项目申报手续。
三、******基地、**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相关申报材料需于2019年11月25日前分别报****办公室和我局科技设计处。
专此通知。
附件:
1.下载****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2.申请人承诺函
****
2019年11月20日
联系人:刘志(******基地),联系电话:****7750
联系人:曾熠宇(**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联系电话:****4953
附件2
申请人承诺函
****:我方确认已完全理解《****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通知》中所有内容。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我方提供有关的任何数据或信息,接受一切查核行为,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9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