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名称:****住宅项目(暂定名)桩基工程
招标行业:土建类>桩基工程
项目名称:****住宅
项目所在地:**
报名截止日期:2019-11-26
注册资本要求:无
1、 招标人:****
2、 招标工程概况:
1) 招标工程名称:****住宅项目(暂定名)桩基工程
2) 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市**区书香大街以北,章林路以东,民防路以西,项目占地面积4.42万m2,总建筑面积15.34万m2,计容建筑面积11.50万m2。项目业态包含9栋住宅和部分底商,其中2栋24层住宅,楼高71.1米;2栋26层住宅,楼高76.9米;1栋28层住宅,楼高82.7米;1栋29层住宅,楼高85.6米;3栋34层住宅,楼高99.9米。本工程包含但不仅限于:地下场地清障、桩基础工程(桩基选型暂定为预制管桩)等。具体详见“招标条款、技术标准和成果要求、图纸”等内容的要求。
3)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暂定2019年12月10日(工期两个月,不考虑春节,如遇拆迁退地问题做相应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指令为准(工期及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中的约定为准)。备注:桩头处理及桩基验收需满足总包施工进度。
4) 标段数量:1个
5) 项目地址:**市**区书香大街以北,章林路以东,民防路以西
3、 入围审查要求:
1) 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成立时间:一年及以上
3) 经营规模:近3年年均营业额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4) 资质要求: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 经营状况:报名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中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6) 业绩要求:近3年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6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应显示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双方公章);
7) 公司及项目经我司考察合格;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10) 其他要求:纳税人类别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以上审查标准中若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4、 奖励政策:对于评为华润置地总部年度A级承包商及华中大区年度A级承包商,享受以下奖励政策(本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Ⅰ、总部年度A级承包商(自总部评级结果下发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评级结果下发前)奖励措施:履约奖励金: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总包工程承包商2%,总包工程承包商之外的工程承包商5%的履约奖励金。“履约奖励金”可按质量、进度、安全三个维度,设置考核及奖励办法。“履约奖励金”为按定标合同实际工程承包价为基准计算的包干奖励金额,不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增减及材料调差等原因而调整;
Ⅱ、大区年度A级承包商(自大区供方定级结果发布之日起到下一年度供方定级结果发布前)奖励措施:
1)履约奖励金:当A级承包商投标报价为最低价时,可享受总包工程承包商2%,总包工程承包商之外的工程承包商5%的履约奖励金。“履约奖励金”可按质量、进度、安全三个维度,设置考核及奖励办法。“履约奖励金”为按定标合同实际工程承包价为基准计算的包干奖励金额,不因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增减及材料调差等原因而调整;
2)华中大区各城市实施定级结果奖励措施时,须考虑该供方在项目所在城市各项目的履约情况,秉持“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具体城市对应招标类别是否执行需进行明确)。
Ⅲ、承包商管理措施:
1)对总部年度A级承包商以及大区年度A级承包商进行动态管理,最近一次总部第三方检查成绩在总部排名30%以下的,在下一次第三方评分发布前不得享受奖励措施;
5、 评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RⅠ、合理低价判定原则(根据对应工程选择):
□总承包工程:最低价低于次低价10%以上或低于92%“合理价”,对最低价单位进行澄清。经澄清,招标人仍认为最低价为不合理低价的,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R重要分包工程(桩基及基坑支护、门窗、景观、精装、幕墙(商业)、钢结构(商业)、综合机电(商业)及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采购):最低价低于次低价15%以上或低于92%“合理价”,对最低价单位进行澄清。经澄清,招标人仍认为最低价为不合理低价的,招标人有权做废标处理。
合理价的组成如下:
①、基于历史数据测算出的招标参考价,形成方法:基于历史数据并根据现行的主材市场价格、政策要求调整后确定单价,量价组成总价A。
②、当次有效商务标组出的中间价,形成方法:以报价中各子项单价剔除子项单价中的最高价、最低价后的平均价形成每一项的合理单价,合理单价再与工程量形成总价B。
③、合理价,形成方法:C=(A+B)/2,历史数据与投标数据的结合,相互纠偏。□Ⅱ、其他工程:适用有效技术标价低者得/价低者得/综合评审法(选择保留一个即可)
6、 入围数量:投标入围数量不少于3家,不超过4家,由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评分选择排名靠前的报名单位入围。
供方考察:报名单位未在华润置地华中大区《供应商名册》内的须进行供方考察,考察合格并进入华润置地华中大区《供应商名册-试用分册》后方可入围投标,考察不合格由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报名单位依次递补入围考察或投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