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资规告字〔2023〕0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县政府公开出让地块(I-0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 | 宗地名称 | 政府公开出让地块(I-02) |
宗地坐落 | 文**百丈漈镇篁庄村 | 出让年限(年) | 40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餐饮、旅馆用地 | 出让面积(㎡) | 7072 |
容积率 | 1.3-2.1 | 建筑面积(㎡) | 9194-14851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高度(m) | ≤48 |
绿地率 | ≥20% | 保证金(万元): | 160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792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挂牌时间 | 2023年02月08日15时00分至2023年02月20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 2、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自持率100%。 |
注: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cn/view/trade/index)进行。
三、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在本县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行为、土地纠纷未了结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提交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
(二)竞买人如为文**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文**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并以新设立****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公司页面中明确。
(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公司。
四、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地块挂牌时间:2023年02月08日15时00分至2023年02月20日15时00分。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01月19日15时00分至2023年02月16日15时00分。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15时00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可登录**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大峃镇西门街50号)
郑女士,联系电话:0577-****5072 ;
****开发利用科(大峃镇伯温路7号)
徐先生,联系电话:0577-****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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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