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37号)关于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委托****承担了****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拟对该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已建成
建设地点:**省**市****工业园
建设规模: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于2011年8月12日****保护厅出具的《关于**省环保厅关于批复****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闽环保评[2011]98号);2017年9月通过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合格的函》(漳环验[2015]11号);2018年5月通过****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第二阶段环保竣工自主验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工业园
联系人:刘先生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156****0866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10日
三、后评价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地址:**省**市**区白马路10****广场S2栋第五层
联系人:游先生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152****8251
四、反馈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后评价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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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