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明珠湾玺项目配套用房精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现对**市**区明珠湾玺项目配套用房精装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市**区明珠湾玺项目配套用房精装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
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188****0834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郭燕梁、巫奕健 联系电话:020-****1713
联系地址:**市**区环**路金鹰大厦10楼
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区横沥岛横沥中路以北、义沙涌以西、中轴涌以南。
四、项目概况:**明珠湾玺项目占地面积19797㎡,总建筑面积125509㎡,5栋高层住宅、1栋公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总面积约为1460㎡,其中:售楼处面积约为825㎡,样板房共4套,38小户型2套每套38㎡,大户型2套每套72㎡。包含但不限于配套用房装修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公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610万。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2月6日17时00分至2月13日17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2月27日0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09时30分(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2月27日09时30分;
4、开标地点:**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09时30分至2023年2月13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将公告附二,填写签字盖章后,递交至现场(持身份证原件),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1713。售价:500元/套。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的右上角必须具有清晰可见的证书使用有效期,证书左下角必须有打印签名和项目负责人个人签名(可为复印件)的对照签名及签名日期。
注:(1****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省以外的企业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本公告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公司的统一管理,****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邮箱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安全员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 |||||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 |||||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 |||||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 |||||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