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号:****
项目名称: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
第一篇采购邀请书****,准备对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磋商内容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低固定批次数 | 竞标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 26 | 400 | 0.6 | 1 |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供应商只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投标批次数及折算后的单价 |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2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认证颁发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上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2月9日)起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行采家》或《****政府网》网上下载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二)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2月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14:30。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99号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时间14:30。
(六)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2月17日**时间14:30。
(七)磋商地点:****(**市**县双江街道青龙路99号三楼会议室)。
五、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递交
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现场清点后密封递交。
2、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磋商会议结束后现场退回。
****财务科咨询电话:023- ****6707/136****7232。
六、****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政府门户网(www.****.cn)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询问。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联系人及电话见本篇采购人联系方式。
(九)每个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所有分包的磋商,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人:蒲老师
电话:139****6673
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最低固定批次数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备注 |
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 26 | 400 | 1 |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供应商只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投标批次数及折算后的单价 |
二、项目相关要求
(一)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序号 | 生产环节 | 小作坊 | 流通环节 | 餐饮环节 | 最低固定批次数合计 |
1 | 40 | 100 | 200 | 60 | 400 |
(二)2023年一季度**县食品安全抽检项目及计划数
食品大类 | 食品亚类 | 食品品种 | 食品细类(四级) | 检验项目 | 批次 |
餐饮食品 | 火锅店 | 餐饮具 | 复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木制、金属等餐饮具) | 游离性余氯a、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a、大肠菌群 | 15 |
调味料 | 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 15 | ||
火锅菜品 | 毛肚、鸭肠、鸭血等 | 苯甲酸、山梨酸、甲醛 | 20 | ||
酒类 | 蒸馏酒 | 白酒 | 白酒、白酒(液态)、白酒(原酒) | 酒精度、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总酸、总酯、固形物 | 50 |
配制酒 | 以蒸馏酒及食用酒精为酒基的配制酒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 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20 | ||
以发酵酒为酒基的配制酒 | 酒精度、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
其他蒸馏酒 | 其他蒸馏酒 | 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 计) | |||
食用农产品 | 豆芽 | 豆芽 | 豆芽 | 铅(以Pb 计)、亚硫酸盐(以 SO2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 | 15 |
水果 | 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 | 草莓 | 阿维菌素、敌敌畏、多菌灵、克百威、联苯肼酯、烯酰吗啉、氧乐果 | 5 | |
热带和亚热带水果 | 香蕉 | 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 | 15 | ||
芒果 | 苯醚甲环唑、多菌灵、嘧菌酯、戊唑醇、氧乐果 | 5 | |||
蔬菜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镉(以Cd计)、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 | 10 | |
叶菜类蔬菜 | 芹菜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氧乐果、毒死蜱 | 15 | ||
普通白菜 | 毒死蜱、啶虫脒、氟虫腈、百菌清 | 10 | |||
油麦菜 | 阿维菌素、氟虫腈、毒死蜱、甲胺磷 | 15 | |||
菠菜 | 镉、毒死蜱、腐霉利、克百威 | 10 | |||
茄果类蔬菜 | 辣椒 | 镉(以 Cd 计)、氧乐果、啶虫脒、水胺硫磷、甲胺磷 | 15 | ||
茄子 | 镉(以 Cd 计)、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 | 10 | |||
鲜食用菌 | 鲜食用菌 | 镉(以 Cd 计)、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 10 | ||
鳞茎类蔬菜 | 韭菜 | 铅(以Pb 计)、镉(以 Cd 计)、腐霉利、毒死蜱 | 15 | ||
水产品 | 淡水鱼 | 鱼 | 恩诺沙星、地西泮、孔雀石绿、氯霉素、挥发性盐基氮 | 10 | |
速冻食品 | 速冻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速冻面米食品 | 水饺、元宵、馄饨等生制品 | 15 |
包子、馒头等熟制品 | 10 | ||||
速冻其他食品 | 速冻谷物食品 | 玉米等 | 3 | ||
速冻肉制品 | 速冻调理肉制品 | 2 | |||
速冻水产制品 | 速冻水产制品 | 3 | |||
速冻蔬菜制品 | 速冻蔬菜制品 | 2 | |||
速冻水果制品 | 速冻水果制品 | 5 | |||
肉制品 | 肉制品 | 腌腊肉制品 | 腊肉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铅(以Pb 计)、胭脂红 | 9 |
食糖 | 食糖 | 食糖 | 红糖 | 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螨 | 11 |
蔬菜制品 | 蔬菜制品 | 酱腌菜 | 酱腌菜 | 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30 |
蔬菜干制品 | 自然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冷冻干燥蔬菜、蔬菜脆片、蔬菜粉及制品 | 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10 | ||
食用菌制品 | 干制食用菌 | 铅(以Pb 计)、总砷(以As 计)、镉(以Cd 计)、总汞(以Hg 计) | 10 | ||
腌渍食用菌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 5 | |||
其他蔬菜制品 | 其他蔬菜制品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 5 | ||
注:以上指标抽检项目低于3个的全检,抽检项目超出3个的不得低于3个检验项目;供应商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根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进行调整。 |
说明:“※”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抽检区域要求
本次抽检要求覆盖**市**县内的街道和乡镇,包括流通、餐饮各个环节。
1.流通****农贸市场、副食批发、食品零售店、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抽检,以人民群众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包括“五毛”零食、火锅类水发产品、腌腊制品、植物油、白酒、食盐、食用农产品等品种。****超市抽样)
2.餐饮环节抽检重点对辖区、火锅店、小餐饮店、早餐店等,以问题多发、易发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包括面制品、自制酒、火锅底料、水发产品、饮料及食用农产品等品种。
(二)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
具体抽检品种检验项目详见以上《2023年**县食品安全抽检检验项目》。中标人在抽检过程中,为应对抽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等突发事件,可根据抽检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做适当调整,项目整体抽检调整量不得超过总抽检任务量的10%以内。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并应当经过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抽检人员与检测人员必须分离,抽检人员、抽样信息录入人员、报告书录入人员等必须为投标人职工。
※2.投标人负责抽样单的填写、抽样、封签样品、运输等,并及时将抽样信息、检验报告书录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平台。抽样时应依据原国家****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等,并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并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样品费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承检期间向抽样单位宣传或推销自身业务。
※3.此次招标所有工作如抽取样品、样品信息录入、样品检验、报告书录入等均不得分包,应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保证抽检不合格率不低于2.5%。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真实有效、实事求是、符合相关标准、公正客观的《检测报告》、准确无误的《数据汇总表》、(含电子版)等相关资料,相关抽样检验数据同步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5.投标人负责抽样的具体工作,监督抽检的由各所派2人到现场配合抽样并在抽样单上确认签字。
※6.投标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5号令)、《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等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检验,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投标人接受采购人对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进行抽查。
(一)项目期
中标人应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工作。
(二)项目地点
**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出对应的抽检批次和折算单价。投标报价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样品邮寄费、油费、车辆费、各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食品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食品样品,不得向被抽样的食品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及其他费用。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提交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磋商以抽签或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磋商。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状况表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分析表】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和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提供:2023年1月1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政府采购活动。3.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2 | 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篇的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按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进行完整响应,无遗漏。 | ||
3 | 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 |
磋商有效期 | 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八)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磋商报价函(最后)》并密封提交,磋商中磋商文件没有作实质性修改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若最后报价高于初始报价的,则最后报价以初始报价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退出磋商。
****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
****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篇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
二、评审标准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 (20%) | 20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服务部分的评审。 | ||||
2 | 服务部分(40%) | 12 | 1.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并具有食品或化学或生物或农****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含管理人员)总数情况:40人以上得4分;30-39人得1分,30人以下的得0分。 | 1.提供人员名单、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近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发票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检测人员中具有食品或化学或生物或农牧或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人及以上的得4分,5-9人得1分,少于5人的得0分。 | ||||
3.投标人服务于本项目服务团队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15人及以上得4分,8-14人得1分,少于8人得0分。 | ||||
16 | 1.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液相色谱仪≥8台的得2分,5-7台的得1分,少于5台的得0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气相色谱仪≥8台的得2分,5-7台的得1分,5-7台的得1分,少于5台的得0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3台的得2分,2台的得1.5分,1台的得1分,不具备1台或未提供的得0分; 4.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台的得2分,2台的得1.5分,1台的得1分,不具备1台或未提供的得0分; 5.供应商为本项目同时投入原子吸收仪≥2台、原子荧光仪≥2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2台、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和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2台的得2分,同时投入1台的得1分,不具备或未提供的得0分; 6.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自有专用的冷链运输车辆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7.供应商同时具备自建冷藏及冷冻食品保存专用冷库的得2分,无不得分。 8.供应商拥有lims系统得2分,无不得分。 | 提供相关设备照片(包含设备整体照片、设备管理编号的标签照片)、在有效期内的设备校准证书以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资质覆盖能力占本项目全部产品检测项目的比例情况(满分4分): 99%(不含)及以上得4分; 99%(含)-93%(不含)得2分; 93%(含)-90%(不含)得1分; 低于90%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得0分。 | 1.提供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对应检测方法提供资质对照表(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 ||
8 | 1.2020年以来参加过国际食品检测项目能力验证,得2分,未参加不得分。 2. 2021年以来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认可的能力验证机构的食品、农产品检测能力验证(含测量审核)且结果为满意或通过,项目应涵盖重金属、品质/营养成分、微生物、毒素、添加剂、药物残留等6个领域(满分6分): 涵盖以上6个领域且累计获得80次及以上满意结果的得6分; 涵盖以上6个领域且累计获得60次-79次满意结果的得4分; 涵盖以上6个领域且累计获得40次-59次满意结果的得2分; 涵盖以上6个领域且累计获得30次以下满意结果的不得分,未满足6个领域的,每少1个领域扣2分,扣完为止。 | 提供相关能力验证结果通报文件复印件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3 | 商务部分 (40%) | 16 | 实施方案在抽检工作目标、抽检工作原则、具体实施(抽样、保存、运输、检测、质量控制、数据处理、时效性、结果异议处置、检验数据汇总分析及应用、应急服务)等条款完整、考虑周密、综合服务能力强。满足以上全部评定方向且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综合评定。(满足全部评定方向且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综合评定得16分,满足全部评定方向且切实可行操作性强但有所不足的得10分,满足全部评定方向基本可行得6分,不满足全部评定方向得0分)。 | 提供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
14 |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投标人取得中国****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证书)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供应商具有省部级或以**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实验室****实验室认定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 | 提供备案登记证书或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能同时提供任意3个相关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6.投标人****技术中心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 |||
7.投标人具有独立的、固定的食品检测场地,实验室面积7000㎡及以上的得3分,5000㎡及以上<7000㎡(不含)的得2分,3000㎡及以上<5000㎡(不含)的得1分,不足3000㎡的得0分。 |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租赁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长期(租期3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8 | 2021年以来承担地市****管理局下达的食品抽检监测任务一次得1分,最多得8分。(满分8分): | 1.业绩提供任务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应急响应:为保证本项目所抽样品检测的时效性(如:餐饮食品微生物检测),投标人列出所抽样品送达到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检验场地所需时间。 | 需提供投标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载明的检验场地到采购人所在地的详细的路线图、说明及所用时间,路线说明。 以上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一)评审因素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小型或微型企业政策性扣减
1.供应商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按磋商文件第七篇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微型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微型企业承诺书(详见第七篇),****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3.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型企业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投给予8%的扣除(注册资金十五万及以下的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报价扣除。
(三)原件递交及退还(如果有)
磋商文件要求对原件进行核查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需一次性递交相关原件,原件单独装袋不需密封,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视作未提供原件,原件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磋商文件要求原件备查的,投标时可以不递交原件,****小组如有要求时供应商应出示原件以供查验。
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供应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二)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
(四)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在同一合同(分包)项中同时参与磋商;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的;
(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一)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十二)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十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但《政府采购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政府采购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供应商须知、采购技术需求、采购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
(四)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包括:
1、经济部分
1.1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1.2明细报价表
2、技术部分
2.1 技术响应偏离表
2.2技术部分评分证明材料(如有)
3、商务部分
3.1 商务响应偏离表
3.2 商务部分评分证明材料(如有)
4、资格条件及其他
4.1 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4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4.5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5、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修正错误
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的密封
1.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2.1内层封套的封装同“1、”款规定。
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八)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1、成****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行采家》或《****政府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1.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服务时间、数量(单位)、价格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检测费、检测材料费、人工费、交通费、文档编****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费、技术处理措施费等全部费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再补偿。
3.2合同总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5.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6、检查验收
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关于验收标准的约定。
7.索赔
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知识产权
8.1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2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合同争议的解决
9.1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
9.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0、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1、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1.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1.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1.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11.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服务项目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 |||||||
二、服务时间、地点等: | |||||||
三、服务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国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二)技术部分评分证明材料
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二)商务部分评分证明材料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1、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竞争性磋商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8、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9、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9 | / | ||||
10 | / | ||||
11 | / | ||||
12 | 总计(元) |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该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月日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技术需求”中第二、三、四款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二)技术部分评分证明材料(如有)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响应偏离表
商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磋商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商务部分评分证明材料(如有)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法人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无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件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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