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科经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http://kjt.****.cn/fbjd/tzgg/202007/t****0721_****716.shtml),****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
二、支持方向
2020年**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除已通过“百城百园”项目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外,还将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基地建设。****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等牵头建****基地(包括****实验室、****实验室、****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研究院、****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建设,或者实施对提升自身和产业创新能力作用明显的技术研发项目。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府所属大学、科研院所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等建设,或者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上述方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为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进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jhsb.****.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申报书封面(盖章)、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专家评审以上传的电子申报书为准),提交成功将获得受理编号。新单位注册按照网站指引进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7:00。
2.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申报主体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推荐,出具正式推荐函于8月10****科技局。
3.项目实施截止日期统一填写为2022年12月。
4.申报时须认真填写申报资料,科学确定项目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预期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
5.各申报单位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项目资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受理该申报单位(人)的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年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单位多块牌子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它省级科技计划。
7.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并认真测算经费需求,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劳务费”科目对科研助理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据实列支。
联系人:****成区科
联系电话:0710-****455
技术支持电话:027-****5789、****8178。
附件:**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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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