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略)
一、拟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门港新区海通农贸市场夜排档A区店铺及早点摊位出租。
2、资产概况:本次竞价的标的为海门港新区海通农贸市场夜排档A区7个店铺,早点摊位12个(自行勘察)。
3、资产所有人:(略)。
4、拟租赁时间:1年,(略)至(略) 9 日止。(3号、5号早点摊拟定11个月,即:(略)。)
5、租金底价:(略)
6、招标方式:(略)
7、租金支付方式:中标人在正式签订店铺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交清1年租金及管理等费用。
8、本项目共7个店铺(标段)12个早点摊位(标段),要求:店铺、(略)。
9、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中标者禁止转租。
10、夜排(略),100㎡以下设履约保证金1万元/标段。早点摊位设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社会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租赁(略)。
四、投标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17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或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窗口(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
报名需带材料:个人报名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报名者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略),交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标段。
2、现场投标时(店铺)需携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标段(现金)、摊位伍佰元/标段(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4、未(略),不计利息。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店铺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租赁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每个店铺设(略),如有违规违约行为,在其中扣除相应费用后仍补足5000元,如无违规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人须知
1、店铺、摊位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周边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如经营餐饮类的,必须安装隔油设施,以防排污管道堵塞。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业主单位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略)。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承租的公司或个人,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略),五年内不得参加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任何招投标。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略):招标文(略),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略),分别做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七、投标、开标
1、(略):
(1).报名登记:个人报名者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报名者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时应送(略),交报名费为人民币100元/标段。
(2)现场竞价时需携带投标保证金(现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受。
2、招标人将于(略)午9时30分,在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投标。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