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央商务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二号路铺装及附属设施施工 第二次公告
****央商务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二号路铺装及附属设施施工 第二次公告
时间:2020年09月09日
****央商务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二号路铺装及附属设施施工 第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 公共**交易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央商务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二号路铺装及附属设施施工 第二次公告 | ||
工程地点: | 中央商务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安装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135555 | 合同估算价: | 2000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25000 |
计划文号: | 鲁发改社会【济发改投资【2016】114号文】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第字地第370********0104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范明媚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86****633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范明媚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86****6331 |
招标代理单位: | ****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185****8713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时春杰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央商务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规划二号路铺装及附属设施施工 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市**区 , 项目规模:25000㎡ 3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 合格 。 5.该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6.招标范围:规划二号路图纸范围内人行道铺装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全部施工及保修,内容主要为陶瓷透水砖铺装及人行道不锈钢附属设施(金属不锈钢装饰条、不锈钢座椅、垃圾箱、自行车停车架、挡车柱、树池盖板等)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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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出具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自2017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9日止);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市政专业);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2017 年至 2019 年)财务状况表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9 月9日至 2020 年 9 月9日止(3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17 年 9 月 9日至 2020 年 9 月9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招标范围 | ||
规划二号路图纸范围内人行道铺装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全部施工及保修,内容主要为陶瓷透水砖铺装及人行道不锈钢附属设施(金属不锈钢装饰条、不锈钢座椅、垃圾箱、自行车停车架、挡车柱、树池盖板等)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四、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 ||
(一)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含12家)时,全部参加投标; (二)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招标人按照“**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要求,采用以“信用评价等级”的方法抽取确定9家参加投标; 9家时数量组成:AAA投标人比例≥55%、AA投标人比例≤30%、A及以下投标人比例≤15%。 注:1、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抽取当日“**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按照AAA→AA→A及以下信用评价等级的次序分别抽取,抽取顺序按照签到时间先后顺序。 3、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另行通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相关网站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 ||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其他 | ||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运输局网站、**公共**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 ||
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行投标信息填报。 | ||
公告时间:2020年09月10日 - 2020年09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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