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孔坡佳苑小区5号楼23号车库
**** | 监测编号GR2023HB****217 | |
**市孔坡佳苑小区5号楼23号车库 | 转让底价6.794400万元 | |
2023-02-20 | 挂牌截止日期2023-0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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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证载权利人 | ||
已用年限 | ||
托管单位 | ||
房屋现状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土地性质 | ||
土地面积 | ||
2023-02-20 | |
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 |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在标的成交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 |
放弃 | |
1、本次车库的购买方仅限于已入住孔坡佳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和还建房业主。 2、车库所在大楼已办理整体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目前未分割,能过户的车库过户所涉及的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车库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3、本次转让的车库依现状进行展示和转让,处置成交后,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由我****公司按车库现状移交使用,且****交易所****公司不承担车库的瑕疵保证责任。 | |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保证金****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3、在产权交易机构产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如车库可以过户,过户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承担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及土地出让金。如无法过户,以合同约定为准。 | |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是 | |
符合已入住孔坡佳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和还建房的业主,且每户购买不超过两间车库,于挂牌之日起至2023年3月4日17:30时(节假日休息)前交纳车库款和产权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到下列账户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购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 |
否 |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银行转账 |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200********000011 开户行:**银行**高新区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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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先生 |
0722-****899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营业执照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 (法人、其他组织适用)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正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反面 (自然人适用)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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