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2.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2.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集团公****集团****公司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应答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交叉持股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5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空调安装迁移类项目)的合同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备注:(1)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①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②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合同发票扫描件。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体现的执行开始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金额均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3)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原件备查,未能区分为类似项目的业绩不纳入评审范围。
2.2.6 资质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至应答截止日止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应答人须提供至应答截止日止在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