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项内容表述的资质要求): 2.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设计资质:投标人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一项即可: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人员资格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1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2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2021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2021年6月以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注: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重复。 4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中承担施工总承包职责的一方)需提供一份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承建的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的一方)需提供一份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承建的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图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6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处于被本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自行承诺); (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企业以单位名称查询法人;个人以身份证号查询自然人)的网站查询页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个人,经查询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index.html)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最多为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协议书需有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5)若以联合体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